要坚持稳字当头,把握好时度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定位和治理,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更好发挥作用。指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其中,多项工作都需要加强央地协同,合力防范和化解相关金融风险。
金融稳定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专家认为,未来相关法律的推出,将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进一步厘清央地金融监管职责。从横向协同看,金融稳定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能够从法律层面厘清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压实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明确金融监管功能及权责界限,防范金融风险。
从纵向协同看,金融稳定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从法律层面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目前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基本落实到位,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基本形成。同时,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形成金融办、金融工委、地方金融管理局“三合一”的组织结构。
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相关法律文件(文件行业分析报告)的推出,有望从法律层面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配合义务,进一步增强监管部门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