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正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资源环境约束和科技竞争压力日趋突出,经济转型升级要求日益迫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处于产业链的高端,不仅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而且对于提升各行各业的产品和服务品质,增加附加值、塑造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较快,但总体水平仍亟待提高,创新能力、专业人才、专业化程度和成果转化等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的政策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着力提高我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将散见于有关文件中的政策措施和现行做法整合集成并创新举措,出台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文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提出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统筹各类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推进文化软件(软件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根据不同地区实际、不同产业特点,鼓励先行先试,发挥特色优势,促进多样化、差异化发展。二是市场主导,创新驱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扶持引导,实施支持企业创新政策,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促进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满足新需求。三是文化传承,科技支撑。依托丰厚文化资源,丰富创意和设计内涵,拓展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科技与文化的结合,促进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的生产、交易和成果转化,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新产品,实现文化价值与实用价值的有机统一。
在财税政策上,为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意见》提出在体现绿色节能环保导向、增强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内容纳入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鼓励企业加大对创意和设计的投入力度,《意见》提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此外,《意见》还就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出口提出了税收优惠政策。
在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既重落实又有创新,主要包括:建立完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信托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金融机构选择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项目贷款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适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融资品种,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完善无形资产和收益权抵(质)押权登记公示制度,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建立社会资本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创新型文化保险产品开发力度,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探索设立专业文化产业保险组织机构,促进文化产业保险发展。《意见》明确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
此外,《意见》在组织实施部分强调了营造创意和设计氛围、加强法制建设、重视统计分析、加快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