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21日发布《2015年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情况通报》,截至12月18日,全国共有76家企业开展了226次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554.85万辆,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29%,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7%,创历史最高。其中汽车(汽车行业分析报告)企业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共实施召回活动81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70%,涉及缺陷汽车352.23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18%,占今年全部召回数量的64%。
为何汽车召回数量达历年最高?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4年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以来,随着我国汽车召回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召回制度宣传的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对召回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准确和深入,生产者对召回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部分负责任的生产者更积极主动实施召回,尽快消除隐患。同时,随着缺陷信息采集平台的建立,用户反映的投诉信息更加准确,监管机构缺陷信息采集和分析能力进一步加强。另外,2015年以来,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同一零部件问题导致多个生产者召回的情况开展缺陷调查,从而引发了较大规模的汽车产品召回。
据统计,自2004年10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以来,11年来,我国已实施汽车召回1079次,共召回2533.85万辆。从召回涉及的汽车总成来看,发动机总成召回最多,共召回270次,涉及数量809.80万辆;其次是气囊和安全带总成,共召回134次,涉及数量441.08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