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举行的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一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总工程师兼新闻发言人张峰表示,工信部发布的关于中国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力度非常之大,开放业务覆盖近期热点,有望获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张峰认为此次力度非常之大,目前列入增值电信(电信行业市场调查报告)业务目录里的一共有8项,本次对上海自贸区开放了7项:一是信息服务业中的应用商店业务;二是开放了存储转发类业务;三是呼叫中心业务;四是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五是为上网用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六是开放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七是开放了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这7项里前5项对外资没有股比限制,在这些试点开放的增值电信业务中,有很多是当前的一些热点业务。刚才讲了应用商店还是比较热的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发展非常之快,去年我们国家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突破10万亿元,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来看,发展也是非常之迅速。”他表示,去年前年淘宝网的“双十一”,就是通过该项业务实现。
张峰称,《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之后,工信部近期又发布一配套文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在自贸区内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具体制度安排,特别是对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并将审批权限下放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试点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既是推进试点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同时也希望在上海自贸区通过试点,在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