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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推广“营改增”经验 共享改革红利

2017年03月24日    http://www.baogaoku.com   【字体:    

22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旅游行业‘营改增’试点宣传暨经验交流会”。国家税务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增值税处处长孔庆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教授陆勇,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副司长郭长增、资产处处长郑秀全,国家旅游局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长许京生,以及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政法司,国家旅游局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饭店业协会、旅行社协会、景区协会的领导参加会议。

今年2月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共同发文,要求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宣传“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成效,并于2017年全国“两会”前后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并要求成员单位组织召开由专家、试点行业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深入探讨营改增带来的改革红利、对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积极影响等内容。为贯彻部署落实财政部、国税总局文件的要求,本次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发现行业内的典型企业,总结企业的先进经验,互相交流学习。在交流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增值税处处长孔庆凯针对旅行社、酒店、旅游商品等领域,对“营改增试点中具体政策适用及征管问题”进行了逐项的指导。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副教授陆勇回顾了旅游业的“营改增”并提出建议,“由于营改增延续营业税的差额征税政策,对于广大的中小型公司如果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仅从税率从5%下降至3%这一点来看,税负下降的空间是非常大的。而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虽然税率从5%上升到6%,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且可抵扣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进项税,因此税负较营改增前来讲还是下降的,但与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比,税负下降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是否可取得足够多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广大的中小型旅游公司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做好纳税筹划,以应对本次的营改增。”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副巡视员马洁认为,营改增是国家的既定政策,最大的特点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有效降低企业税负,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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