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电视(电视市场前景分析报告)三处漏光严重难观看 消费者多番投诉商家同意换机
消费者孙先生购买了一台乐视电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视漏光,严重到已经影响正常观看的程度。孙先生向乐视投诉后,却得到机器正常的答复。孙先生无法接受,又通过微博等渠道投诉,才得到可以换机的答复。一波三折的维权让孙先生颇为疲惫,他提出可否用延保作为补偿,但遭到拒绝。律师提示,消费者维权补偿需有证据支持,否则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电视三处漏光像装灯泡
孙先生称,他于11月3日,在京东乐视TV旗舰店,以50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乐视“超3X55Pro”型号电视。11月6日,电视被送到家里,孙先生即联系了乐视方面,将电视安装在家里。
在一次看电视时,他看到一处颜色较深的画面时,猛然发现电视屏幕三处角落严重发白。“左上角、左下角和右下角,总共三处漏光,像有个小灯泡往上照射一样。”孙先生将照片发给北京晨报记者,记者见到,在屋内光线较弱的情况下,电视左上角呈雾状漏光,而左下和右下角光斑较为清晰。“从来没见过有电视漏光这么厉害的,画面偏亮的情况下感觉还不是很明显,但偏暗时太显眼了,严重影响了观看感受。”孙先生说。
多番申请退货才获同意
孙先生表示,他向乐视售后反映了此事,并按照乐视维修人员的要求,在11月12日将电视照片发给了对方。但几天后,孙先生却得到电视正常,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回复。在孙先生发给记者的通话录音中显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通过照片判断电视没有问题。“电视没有办法保障一点不漏光。”工作人员说。对于这种答复,孙先生不能接受。“漏光这么明显,产品怎么可能是合格的?”随后孙先生又多次拨打乐视客服和通过微博反映自己的遭遇。事情终于有了转机,11月底,乐视同意了孙先生的退换机申请。
在乐视发给孙先生的“鉴定工作单”上,记者看到不良现象一栏描述为:用户机器漏光严重,升级无效,用户不满强烈要求换机,鉴定结果一栏为换机。虽然最终电视可以更换,但孙先生称整个维权过程着实“太艰难”。因对产品质量担心,孙先生提出能否对电视进行延保,不过乐视没有答应他的要求。
■律师说法
缺乏证据难获补偿
乐视方面对记者称,孙先生的电视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将“鉴定工作单”提交给京东,就可换货。对于孙先生提出的延保要求,工作人员表示:“只能补偿一年的会员服务。”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我国对于家用LED液晶电视漏光尚未明确标准。对此,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李晓震律师表示,如行业标准欠缺,消费者和厂商对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手段解决。“法院会以此类产品的基本水平进行衡量。”
而对于孙先生所提的赔偿问题,李晓震表示,我国法律只对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实际造成的损失予以支持。“虽然维权也占用了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但消费者普遍无法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因此只能靠双方协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