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持续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在各方共同努力s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断提升。全国灵活调节煤电规模超过6亿千瓦,跨省区电力(电力行业分析报告)资源配置能力超过3亿千瓦,抽水蓄能累计规模达到5591万千瓦,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
我国调节资源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亿千瓦,预计“十五五”将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大幅增加系统消纳压力。部分新能源发展较快的省份消纳压力凸显,存量调节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价格、市场机制等有待完善。
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系统性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科学确定调节能力规模、布局。针对目前部分调节资源调用方式相对单一的问题,从促进有效发挥设备调节能力的角度,提出创新丰富新能源、新型储能等调用手段。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结合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科学测算调节能力需求,明确新增煤电灵活性改造、气电、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友好型新能源、电网侧和负荷侧调节能力规模,有助于保障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中关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的有关要求,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提出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细则,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
对电力现货运行地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对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明确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确定容量需求和容量价值,引导各类资源向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