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作为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重庆从去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在主城九区,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从0.5%到1.2%不等。
目前,我国内地只有重庆和上海两地在试行房产税改革。两地版本的主要区别在于征税对象上:上海主要是对市域内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该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重庆则主要针对“高档住房”征税。
根据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据悉,重庆市2011年执行的高档房标准,是由2010年和2009年主城的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决定,为9941元/平方米;今年的标准则由2011年和2010年的数据决定,因此为12152元/平方米。这也意味着在重庆购买高档住房的价格门槛提高了20%以上。
(责任编辑:沈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