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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厂房变身新业态5年免收地价

2017年06月19日    http://www.baogaoku.com   【字体:    

广州城市更新的又一重磅政策正式出炉并开始实施!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足于将城市更新作为广州城市建设的大战略、大规划来谋划和设计,提出多项创新措施:鼓励产业转型升级,旧厂房变身新产业、新业态的,5年内免收地价;推进城中村全面改造,允许自然村作为改造主体申请全面改造;减少审批环节,将老旧小区微改造、旧村庄微改造、旧厂房微改造和旧楼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下放区政府等。

首先,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进行了政策优化,《实施意见》强调产业导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高端化发展,将国有土地旧厂房改造类型扩展为4种:①工改工;②工改商;③工改新产业(5年过渡期);④科改科、教改教、医改医、体改体。

国有土地的旧厂房自行改造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96号文精神,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同时提出,“工改新产业”给予5年过渡期。也就是说,国有土地旧厂房利用工业(工业行业分析报告)用地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的,可按现有工业用地性质自行改造,按照“工改工”政策执行,也就是不增收地价,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5年过渡期后,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这就为不少处于创业初期的创意园区缓解了资金上的困难。

此外,科改科、教改教、医改医、体改体类型,在补缴土地出让金方面也有优惠。科研、教育、医疗、体育自行改造按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价的一定比例计收地价。一是教育、医疗、体育按20%计收;二是保留工业用地性质的科研用地按20%计收;三是市级以上驻穗科研机构自行改造的科研用途用地,科研按20%计收,其余商务设施性质科研用地原自有部分按40%、增容部分按70%计收土地出让金。《实施意见》同时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将不低于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5%的用地用于城市公建配套等公益性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用地面积不足15%的,按照控规平均毛容积率计算建筑面积并折抵货币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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