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日前连发多份房地产金融重要政策。随后,上海、广州、深圳、湖北、云南、山西、广东、陕西等多地跟进出台措施予以落实。大多数地区全面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在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天津、重庆、湖北、海南、青海等地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15%;调整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上海首套和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下限分别调整为20%、35%;深圳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30%。
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方面,陕西、江西、河南、黑龙江等地纷纷取消各地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上海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5个基点。
深圳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45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5个基点。
此外,多地对限购政策方案(方案行业分析报告)进行优化调整。例如,上海将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五改三”;五个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三改二”等。广州则明确,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起前6个月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