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即墨市畜牧兽医(兽医药械行业分析报告)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对出栏畜禽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执法检查,凡发现病死和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一律按照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一处理”规定进行处置,保证上市的畜产品安全放心。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所属的13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将业务辖区内的每个畜牧养殖场进行登记造册,划分区域,组织516名村级防疫员加强对每一个养殖场的安全巡查,要求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建立休药期制度、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疫病监测制度、粪便污水处理制度、兽药饲料使用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等,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要严格执行停药期。
动物检疫人员对出栏的畜禽采取养殖场(户)主动申报检疫,动物检疫人员临场、临栏检疫,对出栏的生猪除进行常规检疫工作外,再按照5%的比例提取尿样,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进行“瘦肉精”检测;对经过检疫、检测合格的生猪发放《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对屠宰的生猪实施头部、皮肤、心肝肺、胃肠脾、隔肌角采样,化验室检验,腰肌剖检(腹浅淋巴结),然后盖章(胴体检疫)、出证,对检疫合格后的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盖检疫标志。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所属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联合对辖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运输、储藏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不间断、不定期的巡查和突查,严禁生猪定点屠宰场私自允许杀猪户自己屠宰生猪,保证为市民提供“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