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化物是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火电厂排放绝大部分是一氧化氮,随着空气中氧化生成较为稳定的二氧化氮。目前我国大中型城市二氧化氮浓度较高,小时浓度超标现象经常发生。氮氧化物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脱硝迫在眉睫 总量控制浮出水面
“十一五”脱硫取得阶段成果,氮氧化物治理迫在眉睫。目前我国酸雨污染已由硫酸型向硝酸和硫酸复合型转变,硝酸根离子在酸雨中占比例从上世纪80年代的1/10逐步上升到今年的1/3。火电厂尾气排放氮氧化物占到总量约38%,机动车尾气排放也超过30%,总计占大概三分之二。据分析,2003年火电厂排放氮氧化物597万吨、2007年增长近40.6%至840万吨(占全国总排放的35%-40%)。2008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2000万吨,若无控制在2020年将达到3000万吨。
参考国外经验,对火电厂排放尾气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近期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此作出了规定。“十二五”环保规划中或规定重点行业和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0%。未来火电建设逐步放缓,除新增机组装配脱硝装置外,存量改造市场空间巨大。
根据2011年9月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到2015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46.2万吨,较2010年的2273.6万吨下降10%。从全国各地提交的总量控制计划中看,“十二五”减排指标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对于欠发达地区仍将经济发展放在首位,部分省份如海南和青海甚至允许有限度地提高排放量。这体现了总量控制、区域分配的思想。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