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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几年化石能源消费税或将试点开征

2012年02月22日    http://www.baogaoku.com   【字体:    

近日,全国能源经济工作会议获悉,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41亿吨标煤左右,“十二五”期间将逐步建立有效合理控制能源总量的倒逼机制,未来将研究开征化石能源消费税,并实现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据介绍,到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目标将控制在41亿吨标煤左右。从能源构成来看,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石油、天然气次之。可见,要实现41亿吨的能源消费目标,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是重头。意见稿提出,未来将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实现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研究制定与回采率挂钩的差别化资源税费政策,完善石油等能源特别收益金制度。

所谓倒逼机制,就是严格限定各个地方政府的能源消费总量,然后依此逼迫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以能源消耗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进而从多方面入手来抑制各个地方能源消费量的上升。

业内专家表示,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会推高能源价格,再加之收税存在难度,在已经征收资源税的情况下,化石能源消费税不会很快开征,在“十二五”期间更可能是进行个别试点。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机制要发挥倒逼作用还需要比较长期的过程,短期内难以见效。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一旦实施,意味着在单位GDP能源消费强度的变量控制基础上,将增加能源消费总量这一定量控制指标。这将有效抑制各地过分追求GDP而忽视能源消耗的现象发生,提高各地的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为实现节能环保目标,未来国家逐步控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的消费总量将是大势所趋,而通过税收政策调控将是重要手段之一。化石能源消费税是通过价格来调节能源消费,可以影响用户的消费习惯,防止过度浪费。

(责任编辑:沈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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