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对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优惠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通知指出,本通知所称的装机容量,是指单站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的总和。该额定装机容量包括项目核准(审批)机关依权限核准(审批)的水力发电(水力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站总装机容量(含分期建设和扩机),以及后续因技术改造升级等原因经批准增加的装机容量。
日前,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李克强指出,国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工程,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7OO多亿元,支持引水调水、骨干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
“十二五”水电提速:根据“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2010年至2015年将开工建设常规水电1.2亿千瓦、抽水蓄能电站4000万千瓦。到2015年,全国常规水电、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分别达到2.6亿千瓦和30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