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百川入海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泥沙和污染物。2012年,全国201个入海河流断面中,49个为劣Ⅴ类水质,占比近1/4,其中24个劣Ⅴ类断面在渤海。当年,整个渤海海区入海河流断面达标率仅为47.1%。我国海洋污染物约80%来自陆地。
海洋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看似广阔无垠的大海,环境容量并不是无限的,污染物进入大海也不意味着污染已经消失。经年累月之下,一些海域已经不堪重负,尤其是一些近岸海域污染更为严重。要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必须打通陆地和海洋,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河海相连,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要取得实效,必须管住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两个“闸口”。为此,我国加强了陆海之间在规划、标准、监测方面的制度协调,积极提升城镇污水(水行业分析报告)处理质效,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探索将总氮控制范围向入海河流上游拓展,推动入海河流实施“一河一策”总氮治理。针对过去入海排污口多、乱、缺乏监管的状况,统筹推进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并进一步规范入海排污口的设置与管理,守住沿岸污染入海的关键节点。
作为我国海洋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首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一直备受关注。环渤海地区省市按照统一部署,针对入海河流、排污口、海上污染治理等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经过两轮重点攻坚,环渤海49条河流入海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18886个入海排污口应查尽查。2023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5%,比2018年增长了18.1个百分点。减污的同时,注重扩容。通过滨海湿地和生态岸线的修复,扩大海洋本身的环境容量,有效提升了区域内污染物容纳降解能力。
水清、岸绿、滩净、湾美,潮起潮落见证了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变化。成效有目共睹,任务依然艰巨,仍然需要保持定力,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