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调整后,最高贷款额度将不再区分单缴存人、双缴存人,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再提高20万元至100万元;首次在贵安新区购房的,提高至非多子女家庭96万元、多子女家庭120万元;持有4类人才卡(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筑才卡、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50万元。
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外,部分地区支持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也引发关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今年以来,各地购房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其中,优化公积金政策仍是近两年各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
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促进更多购房需求的释放,助力房地产(房地产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复苏回稳。相对商业贷款而言,公积金贷款购买成本更低,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满足了购房者的多样化需求,成为了近两年来各地优化调整政策的重要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