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改革,实质上是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有力有序推动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统一市场制度规则,加快推进市场设施统一畅通,加快建设统一的要素市场,加快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被纳入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同时,推动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及山西、广东、山东、甘肃电力(电力行业分析报告)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我国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截至目前,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范围已实现国家电网经营区和蒙西地区全覆盖,交易主体超过6000个,涵盖多类型发电主体。累计交易电量超过880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电量占比超44%。
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将进一步发挥价格引导作用,实现电力资源经济高效配置。同时,省间电力现货市场推动跨省区电力生产组织方式的市场化转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方面,相关部门已完成对全部现行有效600多部行政法规的集中清理,重点清理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违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并常态化开通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征集端口,督促地方核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