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拟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污染物、生物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
规划指出,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
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污染物、生物毒素、农药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标签标准;制定食品安全术语、分类标准;制定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等。
(责任编辑:沈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