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水溶肥是近几年在国内发展起来的一种可以完全溶于水的新型化肥。它是将工业级的磷酸二铵、尿素、氯化钾等比较易溶于水的肥料,按一定配比进行科学配比,并添加硼、铁、锌、铜、钼和螯合态微量元素,经过新的生产工艺组合而成的一种可以完全溶于水的化肥,通过地埋的渗灌或滴灌来完成施肥。因其具有提高肥效、省肥、省工、增产等特点,被誉为21世纪中国化肥产业发展的新方向。
据专家介绍,我国水溶肥产业从2007年开始大规模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00多家化肥生产企业在农业部备案生产水溶肥,登记的各类水溶肥产品达到 3000多个,主要有大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中量元素水溶肥、含氨基酸水溶肥、含腐植酸水溶肥等几种。去年,全国水溶肥的产量为40万~60万吨,产量比上年大幅增长50%以上。
水溶肥遇到的标准问题
目前水溶肥行业没有一个总的行业标准,所以行业的准入门槛很低,什么样的企业都可以做水溶肥,使得这个行业有点乱。目前国内不少的水溶肥生产企业都是进行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简单物理混配来生产水溶肥。不少水溶肥生产企业就是几个工人用洋铲将含有氮、磷、钾养分的原料,如农用磷酸一铵、尿素、硫酸铵按照相应的配方直接物理混配出来的。
到2010年底,我国只发布了4个针对水溶肥产品的标准,分别是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含氨基酸水溶肥、含腐植酸水溶肥。但是,现在的水溶肥产品品种已经相当多了,都还没有来得及制定相关标准。没有标准,就无法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
《大量元素水溶肥标准》中没有对液体水溶肥产品详细地规定其外观指标,特别是对液体水溶肥产品的均匀性没有提出详细的标准。目前市场上的很多液体水溶肥都出现沉积、分层等问题,虽然高浓度的液体水溶肥产品出现沉积分层是正常的,但是必须要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才不影响产品和使用。而现行的标准没有规定沉积分层的比例,就容易使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有的指标不合理
目前已有的一些水溶肥产品标准有些指标不合理,让企业有点无所适从。比如氮、磷、钾总含量为50%的水溶肥中微量元素的规定。目前的标准中对这一产品包含的微量元素有不同的要求,既有要求达到0.5%的,还有要求达到1%的。其实在50%的氮磷钾含量的水溶肥中加入1%的微量元素是很危险的,有可能导致作物中毒。但若企业生产的这类水溶肥微量元素含量不够便达不到标准,会被当作不合格产品查处。所以企业很无奈。
现行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没有设定控制水不溶物的细度的数据,只笼统定了一个不大于5%的数字。而且现行标准中水不溶物不大于5%的这个指标也偏宽,导致很多标称水溶肥的产品实际上不能应用于滴灌设备进行施肥。
目前业内对现有标准的指标争议性最大的是水不溶物含量的问题。水溶肥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迅速溶于水,并且能用于滴灌、喷灌设备。而现有的标准规定水不溶物含量要求≤5%,以这个标准生产出来的水溶肥根本无法用于滴灌设备施肥。
有的指标不配套
专家指出,水溶肥与普通化肥最大的区别之一在于施肥方式不同。不管是用于滴灌施肥还是用于喷灌施肥,其产品都必须与相关的施肥设施严格配套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因此,国内的水溶肥标准不但要约束产品质量、性能,还要有相关标准来促使产品与施肥设施的配套。但目前并没有这样的标准。而现行这些标准当初主是针对叶面肥而言的,但目前水溶肥的使用范围已经大大扩展,更多的是用于滴灌施肥、喷灌施肥。很多标称水溶性的肥料实际上是不能应用于滴灌设备的。
水肥一体化技术是将灌溉与施肥融为一体的农业新技术,是灌溉和施肥有机结合的最好方式。它是把水溶肥溶于水中并通过灌溉系统以水带肥的施肥方式,灌溉的同时完成了施肥。但目前,水溶肥与这些灌溉施肥设施还存在不配套的问题,使得灌溉系统和施肥难以结合。比如,水溶肥的酸碱度与灌溉设施的耐酸碱度问题,还有灌溉设施的滴头和喷头的大小与水溶肥中水不溶物的含量问题,等等。
现在各地的滴灌、喷灌设施不论是在设计上还是在使用过程中,基本都是只考虑灌溉的需要,而很少有考虑施肥的需要。因此,现在的水溶肥就只能被动适应灌溉设施的这种现状,使得水溶肥的市场推广比较难。如果相关部门能建立一套同时考虑灌溉和施肥的对接标准体系,那将极大地扩大水溶肥的市场空间。
水溶肥企业不懂灌溉会制约企业发展;灌溉企业不懂肥料运用,也会制约灌溉业的发展。对用于灌溉施肥的水溶肥来说,如果只谈肥料本身的标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标准来实现水溶肥与施肥设施的有效结合才是根本。建立农田水利设施与肥料配套的统一体系十分迫切,应该制定相关标准,对灌溉施肥应用及服务技术做出规范,构建这样的标准体系,可以规避部门各自为政、体制不顺所带来的难题,还可以实现负责灌溉设施建设的水利部门与水溶肥生产企业的联动,最大限度地解决水溶肥生产与使用的衔接问题。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