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天全年投入平台基础综合费用5%-7%(佣金、信用卡、积分等等)取6%,营销投入10%-30%之间取20%,京东POP商家扣点5%左右,不计算毛保,营销成本约为10%,拼多多百亿补贴抽佣1%-5%取最高5%,低价推广没有流量费。
同样是100元的商品,如果淘天京东毛利为30元,拼多多为20元,那么淘天、京东、拼多多扣除综合服务费扣点、流量成本后的到手利润分别为4元、15元和15元。
如果淘天京东拼多多的毛利均为30元,那么淘天、京东、拼多多扣除综合服务费扣点、流量成本后的到手利润分别4元、15元及25元。同样是0.6元的基础软件服务费,之于拼多多,实际影响商家的到手利润仅为2%-4%,影响京东POP商家(不含履约)到手利润的4%,而影响淘天商家到手利润的15%。
受限于商业模式,淘天的流量成本压缩了商家到手利润,所以形成了样本偏差,0.6%的基础服务费给商家的实际感知更明显。尤其是毛利差越低的SKU商家感知越明显,因此淘天、京东在不改变商家流量支出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抽佣抽点的形式提高take rate的空间,实际是有限的。
这其实就是淘天变更规则未来可能遇见的最大问题:变更规则的目标是提升CMR和take rate,市场营运端离不开卷低价的逻辑,那么未来能动“刀子”的就是流量成本体系了,但如果流量放开,CMR又会少一大块收入,有点两难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