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煤炭出口量累计为31174.3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770.6万吨,同比增长6.0%。其中,7月份煤炭出口量为4509.36万吨,同比增长4.6%,环比增长1.0%。印尼无烟煤(27011100 anthracite)出口76.65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3.36倍;焦煤(27011210 bituminous coal, coking coal)出口1500.61万吨,同比增长28.6%;其它烟煤(27011290 bituminous coal, other coal)出口2861.51万吨,同比增长12.8%;其它煤(27011900 other coal)出口18623.76万吨,同比增长5.4%;褐煤(27021000 Lignite, not agglomerated)出口8098.26万吨,同比增长3.2%。
IP的形成可能是国内供应(国内市场义务/DMO)和出口煤炭价格差异中的一个折衷点。据了解,目前国内煤炭价格最高为每吨70美元。因此,这明显低于已经上涨至每吨100美元以上的煤炭出口价格。我们从煤矿主身上看到,因为有了DMO,确实会存在差异。然后有了MIP来形成一个中间点,对于履行“国内市场业务”(DMO)更有效,使得执行 DMO 的一方“仍将受益,因为他仍将按煤炭价格获得报酬”。MIP的成立也被认为是维护印尼能源安全的一个妥协点。“在我看来,MIP 是必要的,因为它是我们维护能源安全以及工业或采矿业如何透明地做出贡献的折衷点,
不过,克里斯蒂奥诺也强调,如果MIP生效,他警告说,这不应给产值较小的煤炭公司带来负担。小批量采矿(公司)不会承担煤炭补偿基金的捐款负担。因此,我们需要以某种方式支持这个 MIP,
与炼焦煤相比,国内仍然需要动力煤,即为燃煤蒸汽发电厂(PLTU)提供动力,并为国内工业需求供应煤炭。因此,煤炭 DMO义务仍然必须履行。确实仍然需要动力煤来为国内的PLTU 提供动力,包括电力和非电力,例如水泥、化肥,然后是纺织业,确实我们仍然需要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