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管人员提醒,市民在选购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要购买正规渠道的产品,留意中文标签的位置。
中山局表示,新规实施后,销售包装上将直接印制中文标签内容,不会再保留原来外文标签然后加贴中文内容的包装。另需注意的是,“海外代购”的产品由于不是通过正规进口渠道进入中国市场,产品标签(产品标签行业分析报告)都是原来销售国的语言文字,严格来说,并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
中山局表示,消费者在选购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要留意中文标签是否按照要求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另外,还要求其内容和外文内容完全相同,还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净含量和固体物含量,原产国家或地区,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制造、包装、分装或经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国内总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能量和营养素等信息。
中山局表示,消费者还需要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所有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都会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奶粉时,可要求商家出示证书的复印件或原件,确认货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