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酝酿已久的深圳商业车险浮动费率试点将于2011年3月1日执行。
从深圳保监局了解到,一份《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下发到各财产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各公司正在加紧研发适合深圳市场的专属车险产品。
根据2010年11月份完成公示的《深圳市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执行新规后,连续三年没有车险赔款、违章记录,深圳地区车主在投保商业车险时,费率最低可下浮52.5%,享受4.7折的车险优惠。反之,如果上年度车险赔款次数多,交通违章次数多,车主再投保时,费率最高可上调数倍。
新规还在基本费率不变的条件下,引进“费率浮动因子”,这给保险公司开发产品带来极大灵活性。现在市面上的产品都源自同一条款,基本都是同质的,新规执行后,将会大力鼓励财险公司根据新规开发深圳专属产品。
据了解,各财产险公司目前正抓紧开发自己的产品,在经保监会审批、保监局检查之后便可上市。新产品鼓励多样化,比如,以客户群为基础,针对个人车辆、团体车辆或其他客户群开发不同的产品;以渠道为基础,开发专用于电话销售、门店销售、银行代理等特定渠道的产品。 (责任编辑: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