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0年,省财政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事业单位发放了9755万元一次性补贴。
据了解,为加快推动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省财政2010年筹措了9755万元资金,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包括购买新能源混合动力公交车、生产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购买新能源低速电动车等。
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说,这是山东省第一次安排专项资金集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是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利用新能源、促进节能减排的社会意识,推动山东省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责任编辑: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