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电力(电力行业分析报告)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65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3%,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37048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35454.3亿千瓦时(含绿电交易414.3亿千瓦时、电网代*理购电7201.4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480.5亿千瓦时、其他交易113.2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9530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1059.4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8370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00.6亿千瓦时。
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53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3629.5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3317.4亿千瓦时(含绿电交易30.8亿千瓦时、电网代*理购电430.5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298.9亿千瓦时、其他交易13.2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901.6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100.4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785.8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5.5亿千瓦时。
国家电网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631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0.5%,其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88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南方电网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769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58.7%,其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604.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57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2%,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