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合肥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对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以及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等,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新政实施后,合肥市区商品住房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由企业自主销售(销售行业分析报告);全面取消楼层差价限制,优化价格调整机制。二手房市场方面,合肥将全面实施房源核验,优化资金托管,深入推进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合肥市还提出,将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推广房票安置,搭建“房源超市”,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开发房票系统,规范房票核发、使用、兑付。同时,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给和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住房贷款方面,合肥明确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