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区烟草专卖局举行听证会,对修订的《重庆市长寿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进行听证,零售户代表、利害关系人和相关单位代表参加听证并全票通过了此规定。
2015年,区烟草(烟草行业分析报告)专卖局应重庆市烟草专卖局要求,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为原则,对2013年8月份出台的《重庆市长寿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的《重庆市长寿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对烟草经营的准入条件明显放宽。例如,2013年的规定要求主要街道零售点间距不低于60米,一般街道不低于80米;自选超市营业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宾馆营业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酒楼及其他娱乐服务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等,在新的规定中,除中小学等特殊区域外,这些条款都被取消。
该局负责人介绍,新规定取消了以前设置的关于距离、面积等限制性条件,除不适宜经营卷烟的情形和政府明令禁止经营卷烟的区域外,都可以按照“一店一证”的标准设置零售点。新的合理布局规定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