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国将继续推进大型煤炭企业的建设,提高大基地煤炭产量的比重,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炭。”10月2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2010中国国际煤炭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
这是10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后,煤炭行业最高管理部门的又一次公开表态。
此前,各煤炭大省均已明确本地煤炭兼并重组目标。山西省计划将矿井数由2600座减少到1053座,办矿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陕西省提出将煤炭企业数量由现在的400多家整合控制在120家以内;内蒙古则计划使现有煤炭企业由350家减少到180家左右。
与各地煤炭兼并重组方案不同,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意在打破地域、行政体制、产业限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地区与地区之间、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是新一轮煤炭行业整合的焦点。”一位煤炭行业主管官员告诉中国报告库分析师。
跨区域重组的利益纠葛
10月21日发布的《意见》提出,支持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
此前,以山西省为代表的第一轮煤炭行业的兼并重组,是资源产地内部利益分配的过程;而新一轮行业整合中,区域之间的利益分配则成为核心问题。
据分析师了解,目前跨区域和跨行业整合的案例并不多见。一直以来,资源所在地多以本地企业为整合主体,省外企业和央企只能选择观望。因为,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希望自己的资源被另一个省份“摊薄”。
以山西为例,在该省进行的煤炭行业兼并重组中,只有冀中能源、中煤、华能等为数不多的非本土煤炭企业是作为整合主体参与的,上述三家企业中,仅中煤旗下的中煤平朔成为“重要主体之一”,其他企业的获取资源量相当有限。
另有知情者告诉分析师,即便华能集团取得控股整合东山煤矿的资格,但是其手中掌握的煤炭资源仍需按照山西省政府的要求开发利用,不能自行决定使用方向。
为限制省外企业进入,一些省份甚至出台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
此外,为巩固自身利益,地方政府在增强对本地资源的控制能力的基础上,继而鼓励企业“走出去”跑马圈地,扩大省内外资源占有量。这其中以山东、山西和河南为代表。
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在“2010中国国际煤炭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河南将继续推进省煤炭骨干企业进一步整合重组,形成一至两个亿吨级的煤炭集团,省骨干煤炭企业控制全省80%以上的资源量,产量要达到全省95%以上。
央企“跑马圈煤”
根据分析师了解,地方政府做大本省煤炭企业的另一层深意是:“对抗中央能源企业,减少央企整合地方资源带来的利益流失”。
而事实上,央企向地方煤炭行业的渗透早已开始。“煤炭大鳄”神华集团便是一个样本。目前,神华在宁夏、乌海、新疆等资源产地均组建了控股子公司。这一扩张模式被称为“神华模式”。
凭借央企“煤、电、化、路、港、航”一体化运作的先天优势,神华集团的示范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引燃了“非煤央企”进军煤炭行业的积极性。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非煤央企投资煤矿133处,设计能力3.19亿吨,原煤产量1.72亿吨。
而前述《意见》亦称,“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鼓励电力、化工、冶金企业参与跨行业整合”。
这其中,五大电力集团借助“煤电一体化”的政策优势,率先并购地方国有煤炭企业,做出先期尝试。根据各大集团的“跑马圈煤”计划,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专家预计,2015年五大电力集团控股和参股的各类煤矿总产能将超过4亿吨。
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刘毅勇为我们算了一笔账:一吨褐煤的平均销售价格为90元,而用一吨煤可以发1200kWh的电,售价为270元,是煤炭的3倍;1200kWh的电力可以炼0.08吨的电解铝,售价1650元,是电的6倍;如果将原铝加工成铝型材,价值又会增加1.5倍以上。
“一旦实现煤电铝产业链的整合,其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将非常可观。”刘毅勇说。(责任编辑: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