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权威人士在昨天召开的第五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上透露,科技部“十二五”能源战略将把支持重点放在新能源产业上,具体包括煤基清洁燃料、智能电网、太阳能、风电四大领域。
同时,在该论坛上,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也指出,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目前已经出现供给不足的“缺口”,未来需要适度提高征收额度,以满足产业发展。
重点支持四大领域
据了解,科技部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四个专项规划上。2011年3月初,863计划先进能源领域办公室在京组织召开了煤基清洁燃料、智能电网、太阳能、风电四个专项规划专家研讨会。除了上述四大领域之外,科技部还将在以下方面支持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具体包括新型太阳能电池和大型光伏电站,非粮燃料化学品,粮多元化利用等;在地热能方面加强对地热资源的开发,海洋能方面推动潮汐电站,并开展适度规模的示范。
此外,科技部还对煤化工、石化、钢铁、电厂、冶金等传统行业的CO2处理进行技术研究,对传统产业的结构升级、节能减排及技术进步予以支持;支持大容量储能技术及设备的开发,对用电配电送电环节的电网智能化方面给予支持。
补贴资金亟待“补缺”
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资金来源,目前已经出现供给不足的“缺口”,未来需要适度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的征收额度,并加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以满足可再生能源产业高速发展的需求。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水平为从每度电电价中收取4厘钱,这与2006年最初征收的从每度电价中征收1厘钱的水平相比已有很大提升。尽管如此,由于近年来我国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迅猛发展,所需补贴额度大增,上述征收标准显然已经远不能够满足需要。
这项补贴资金的“缺口”已开始显现。黄少中表示,一项测算显示,按照可再生能源产业现在发展的速度计算,目前每年所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只能满足去年产业所需补贴资金需求的70个百分点左右,可以预计,随着产业继续高速发展,产业面临的补贴资金来源“缺口”将越来越大,亟需加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升每度电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征收标准。
黄少中介绍说,按照2009年的售电量计算,大概全年能够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共计100亿元左右。而最近五年内,使用电价附加资金用于补贴的金额累计已达到193.28亿元,其中用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543个,共计为186亿元,绝大多数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责任编辑: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