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提出为防止消费者误解,标准实施后,不得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
卫计委办公厅认为,对于仅在纯净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饮用水,考虑到矿物质水名称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具有补充矿物质的营养功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食品专家表示,矿物质是人体必需的物质,饮用水是人体补充矿物质的主要途径之一。然而,市面上一些蒸馏水、矿物质水并不能替代人的正常饮水。而所谓矿物质水(矿物质水行业分析报告)虽然添加了矿物质,但不是为了补充矿物质,而是为了改善口感。但是,不排除部分消费者看了名称后会以为喝了矿物质水就能补充矿物质。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规范饮用水名称,防止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做法是有一定意义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该标准最后通过,对于企业而言直接的损失并不大,主要是更改名称带来的包装成本,而对于产品销售而言,重新更改名字可能会对相关产品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产品还是原来的品牌,消费者还是能够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