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目前税务部门正在为环境保护税做积极准备。
税务总局介绍,财税、环保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由于环境保护征税对象特殊,征管流程复杂,已经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调研,初步理出环境保护税征管流程,完成了国际经验收集整理和初步的经济数据测算工作。
税务总局表示,环境保护费改税是涉及到多部门的系统工程,今后财税、环保等部门将加强协调沟通,努力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扎实做好环境保护费改税征管准备工作,应用财税手段,推动治理大气污染。
据悉,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打出了一套多税种并举的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大力推动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的落实,发挥税收对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调节功能和引导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12年5年间,全国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约10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节水设备行业分析报告)购置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约7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约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