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10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同比提高0.46个百分点。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40599.4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38761.9亿千瓦时(含绿电交易494.3亿千瓦时、电网代理购电7785.6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713.2亿千瓦时、其他交易124.3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10426.5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1161.1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9158.4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07亿千瓦时。
全国各电力(电力行业分析报告)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67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3720.6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3489.3亿千瓦时(含绿电交易44.1亿千瓦时、电网代理购电558.1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219.3亿千瓦时、其他交易12.1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953.4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103.2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839.1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1.2亿千瓦时。
国家电网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987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0.5%,其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977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南方电网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846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58.8%,其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65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9%;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69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6%,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