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文化消费扩大升级的因素仍然不少。比如,高质量的原创性、高附加值、内容优质的文化产品供给不足,文化消费存在“符号化”“娱乐化”倾向;数字文化产品认定标准和产品评价体系还未建立,数字演艺等文化商业生态尚未形成;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依然存在;等等。未来,应抓住这些关键问题,把精品内容生产作为高质量文化消费的根本,不断扩大优质的文化供给。
在多元主体之间建立健全竞争激励和责任约束机制,通过专项资金、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等方案(方案行业分析报告),鼓励文化产业业态创新,激励从业者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制定和推广数字文化产品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网络文化消费监管机制,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交易会、博览会、文化消费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为促进文化消费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促进文化产品与人才、科技、产权、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降低文化企业运营成本。加快数字技术同影视创作、动漫设计、游戏开发、休闲旅游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延长和拓宽产业链,打造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消费新模式。创新金融支持机制,积极探索文化市场资本运营新模式,吸引各类优质资本投资文化企业生产运营。培育壮大文化创意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开发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文化产品,以及进行产业化生产与价值传播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