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要素和战略资源。我国拥有海量数据资源、超大规模市场和丰富应用场景,数据要素已广泛融合应用到电信、金融、健康医疗、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教育(教育行业分析报告)文化等各行各业,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正在催生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数据既可以直接创造社会价值,又通过与其他生产要素的融合,进一步放大价值创造效应。如何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对于发挥我国比较优势、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数据二十条”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初步搭建起数据治理基础制度体系,一批数据交易平台(中心、所)相继成立,数据“供给—流通—应用”主体逐渐丰富,数商企业快速发展,数据产品不断出新。2023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泽字节(ZB),数商企业数量超过100万家,数据交易所达50家,在主要数交所挂牌的产品数量超1.3万个,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1273亿元。总体来看,我国数据交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类型日益丰富、交易更加活跃、环境不断优化,数据交易流通对赋能实体经济、提升价值创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效益逐渐显现。
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仍然存在不少卡点堵点,确权难、流通交易难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机制仍需完善。与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场景相比,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和流通交易还不充分,数据场内交易供需匹配率不高。同时,在数据跨界流转速度加快的当下,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